「閱讀」應該是不少人生活的一部分,相信對本部落格的讀友來說更是如此。在個人資料的興趣欄我都會填寫「看書」,但現在越來越覺得這樣填怪怪的,就像填寫「上網」或「睡覺」一樣,這已經是每天都要做的事情,尤其身為顧問與講師,閱讀仍是一種享受,但與其說是興趣,更像是一種習慣!
但既然花那麼多時間閱讀,多年來我也沈澱出一套自己的選書與讀書方法,今天就來拋磚引玉,與各位交流切磋。
首先是「選書」,這部份資訊來源很多元,我也沒什麼特定的選書流程,唯一值得一提的就是我在手機裡有個「待購書單」。只要與好書邂逅,我會先拿手機記錄起來。邂逅是怎麼發生的呢?有時是朋友推薦,有時是在臉書、網路/實體書店看到推廣,更多的時候,是在看書時作者提到的另一本書。等到哪天心血來潮,或是沒書可看了(最近倒很少遇到),我會一次性地上博客來買齊,湊個免運或折扣。
如果遇到絕版書,就只好上拍賣網站買二手的。像前陣子為了準備大人學課程,我買了不少與職場人際關係有關的絕版書。最近對「廣告」這個議題產生興趣,也是一樣透過拍賣網站買二手的。如果真找不到中文版,就只好用Kindle上亞馬遜(Amazon)買原文的。
說到亞馬遜,其實對我選書的幫助也很大。只要是國外譯本,我必會上亞馬遜查評價。因為台灣書商宣傳太強,每本書都寫得超級厲害,但有時你一上亞馬遜,會發現「另一個事實」。例如某書宣稱亞馬遜4.5星,但上去一查,其實只來自兩個人的Review,而且評價內容也普普!
我認為多花點工夫選書是值得的!因為「時間」是最珍貴的資源,花時間閱讀一本不怎樣的書,書錢還好,重點是浪費了讀一本經典好書的機會。所以選書之後,我想談的就是「棄讀」這件事!
即使照以上的流程選書,偶爾還是會遇到「無緣」的書,這時我會當機立斷地棄讀。有時真的是書籍內容名不符實,作者欠缺獨到見解,但有時作者是有料的,但表達方式與我頻率不對,我也會選擇放手,就像交朋友一樣,勉強自己不值得。通常一本300頁的書,我讀到差不多60-70頁(約20%)都沒有出現「感覺」或「共鳴」,我會馬上跳著看,直接翻到結尾,或者選擇幾個有興趣的章節,若還是不吸引我,這本書就會被我冷凍起來。事實上我實驗過,前面1/5都不吸引我的書,就算讀到最後也提不起我的興趣。
其實一本書我覺得好不好看(或者說喜不喜歡),是可以直接從這本書的外觀看出來的!被我看上的書一定會被我「蹂躪」的,因為我有將書頁折角的習慣。我知道很多愛書者不喜歡折書,覺得那是一種破壞。但以效率而言,直接把喜歡的內容折角,會比拿筆畫線、貼標籤或手機拍照更快速直接(我都試過了),也比較不會打斷閱讀的節奏。一本我愛的書,從側面就會看到許多的折頁,好處是未來要重複翻閱,就一目了然。
被我折過很多頁的書,我必定會重複閱讀的,因為表示有太多值得吸收的東西,要列入「案頭書」的行列才行!通常我會相隔一段時間,沉澱思緒,才會開始重拾書本閱讀第二遍。這時候我進行「貼標籤」的動作,也就是翻到折頁處,在重點段落的位置上貼彩色標籤(因為折角有時不容易指到正確的段落)。有時也會用筆標註段落的位置,簡單打個勾畫個星星。被貼滿標籤的書會被我放在書桌旁隨手可及之處,這也代表我很可能會讀第三遍、第四遍以上,或者偶而翻閱其中的重點內容,尤其在寫作的時候。
要是這本書晉級到值得讀三四遍以上的程度,我通常會多買一本來「加工」。舊的那本維持原樣(因為有折頁或標籤),新書則會被我整本拆散,並且用Fujitsu的ScanSnap掃瞄器整本掃成PDF檔案(含文字辨識),放在雲端硬碟。這樣我人不論在哪裡,都可以用電腦、手機、平板快速查詢書中的內容!
曾有朋友在聊天時這樣對我說:「Bryan,你讀過的書我也讀過,但為何你都能記得當中的內容?」其實不是我記憶好,只是依據上面這樣的「系統化篩選」機制,我的思維早已在這幾本好書中浸染已久,才會在言談中自然地沁透出來。我也不是每本看過的書都會記得呀!
我看書的速度其實挺慢,甚至常看到一半會忍不住停下來,思考書中的內容。我有朋友宣稱一年可以看將近100本的書,這我是遠遠不及的。但我對學速讀沒興趣,我的想法是,每本書都是作者針對某個主題,竭盡所能把當下所知所學刻畫紙上(自己寫過書後更確認此點),這是值得,也需要讀者慢慢吸收的。我們未必需要讀得多,但要從每次閱讀中,為我們的心靈與智識擷取最多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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